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记者崔永焘摄影报道) 2月13日,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骆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强出席会议。
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表彰先进,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14年,青海省安全生产呈现“两个继续下降、两个连续保持、一个提前完成”的良好态势。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13%和14.56%;四项相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4项相对指标分别下降11.7%、7.7%、10%、9.5%;连续11年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省政府的范围之内;连续4年未发生各类重大及以上事故。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2014年包括我省在内的10个省市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提前一年完成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治安,深化改革创新,狠抓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完成“三级五个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督促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油气管道、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治本攻坚,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快改革步伐,推动监管创新。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失信企业在贷款、融资、用地等方面进行惩戒约束。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专家查隐患,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较大事故的挂牌督办,依据新安全生产法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信息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建设。以矿山、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强化应急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
五是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认真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严格值班值守,加强应急准备,严密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