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近日,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等单位,组织专家对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青海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依据,通过点面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宏观和微观绩效考核相结合等方式,从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四个方面39个考核指标进行了考核。经考核4家医疗机构为第一名,分别是:省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三甲专科医院)、互助县人民医院(三乙综合医院)和省中医院(中医医院)。
从考核结果总体来看, 一是 各医院坚持将公益性放在首位,社会责任落实到位,公众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医疗费用总体在监测范围内。 二是 医疗服务整体较规范合理。医疗质量和安全略有提升,抗菌药物使用逐步规范,建立了抗菌药物使用跟踪监控机制,医院感染管理得到进一步重视。 三是 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便捷性和适宜性得到体现。 四是 医院运行绩效基本持平,建立了较好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内控制度。 五是 医院重视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临床专科发展,支持科研和信息化建设。
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办医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医保对医疗服务的调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三是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尚未完全破除,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有待持续规范,个别医疗机构医疗总费用增长超出控制范围。四是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整体提升不明显,连续的医疗质量管理链尚未建立,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病历书写合格率提高不明显,临床路径管理整体推进缓慢,分级诊疗就医格局需进一步完善。五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六是未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
考核组发现的问题,各医疗机构将整改落实,此次绩效考核结果将于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医改资金分配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