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
根据国家5月11日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调整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一、省内一价区国Ⅳ标准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6850元调整为6970元,国Ⅳ标准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5980元调整为6095元,其他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详见附表)。
二、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按照青发改电〔2010〕5号文件划分的三个价区分别进行。其中一价区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二价区包括海西州(除格尔木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三价区包括玉树州、果洛州。
三、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四、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各油品经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6年5月11日24时起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 汽油(国Ⅳ标准) | 柴油(国Ⅳ标准) | |||||||
90 号 | 90 号 | 93 号 | 97 号 | 0 号 | 0 号 | -10 号 | -20 号 | -35 号 | |
价区 | 元 / 吨 | 元 / 升 | 元 / 吨 | 元 / 升 | |||||
一价区 | 6970 | 5.26 | 5.61 | 6.01 | 6095 | 5.18 | 5.49 | 5.75 | 5.96 |
二价区 | 7080 | 5.35 | 5.69 | 6.10 | 6205 | 5.27 | 5.59 | 5.85 | 6.07 |
三价区 | 7210 | 5.44 | 5.80 | 6.22 | 6335 | 5.38 | 5.71 | 5.98 | 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