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组建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支持一批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探索卫生职业教育与卫生行业合作、联合办学新机制,加快推进我省卫生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发展,为青海医疗卫生建设提供实用型、技能型人力资源,经研究,决定组建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进京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主任:赵海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晓东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梅 岩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桑文俊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李榆林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
赵 晖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和信息处处长
朱同林 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处长
王 洪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外联处处长
二、工作职责
(一)切实履行发展卫生职业教育的职责,把卫生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卫生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卫生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二)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规章制度,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卫生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集团内的合作关系,解决集团运作过程中的体制约束,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