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09.05.2014  05:38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机关编制了《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林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海林业信息网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青海省林业厅办公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青海省林业厅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到本机关查阅(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西宁市办事大厅、省档案馆和本机关查阅室四种公开形式。 具体网址:http//www.qhlyt.gov.cn。 查阅室:省林业厅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971—6365005,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电视、汇编政策摘要手册、电台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用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省林业厅办公室,办公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971—6365005,传真号码:6365014,邮政编码:81000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申请形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印有效。(网址:)。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提交方式: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交,信函方式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在核对申请人身份和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青海省林业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 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    邮政编码:810008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71-6365005            传真:0971-6365014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6365011 传真号码:6365014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 邮政编码:810008,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二、四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