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30.09.2014  12:17

      9月29日,省残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副理事长曹晓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暨中央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精神的通知》(青纪办〔2014〕33号)和《关于坚决纠正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上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各部门、中心,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二要注重结合,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把“两个责任”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机关效能、加强“三基”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抓出实效。三要强化责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严肃性。省残联系统要自上而下,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追究问责,不断强化残联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两个责任”制落到实处。

      会议还就进一步改进省残联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落实本会考勤制度作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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