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间投资回升向好
今年以来,面对全省民间投资出现短期下滑的新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精神,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督促全省上下迅速行动,对号入座,逐项落实;成立了青海省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了全省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出台了“1+3+5”的政策措施,即“一个意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三个责任清单”(全省民间投资重点项目责任清单、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民间投资项目责任清单、工业民间投资项目推进责任清单),“五个配套措施办法”(青海省加强民间投资政策宣传实施办法、青海省民营企业困难问题综合协调方案、青海省改善民间投资环境监督检查办法、青海省推进招商引资加大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青海省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若干政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对全省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民间投资项目、工业民间投资项目“三张清单”进行了总调度,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开展了2次督导检查。
经过近三个月持续不断、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今年1—8月,全省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7.2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较前7个月高0.8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高1.5个百分点,保持了“稳中有进、积极向好”的态势。其中,民间投资完成732.8亿元,同比下降5.6%,降幅较前7个月收窄8.1个百分点;8月当月完成民间投资166.5亿元,同比增长39%,较7月当月环比增长33.5%,呈现出“降幅大幅收窄、增速回稳向好”的积极态势,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显现、投资信心进一步得到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