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又逢新机遇

02.07.2015  20:48

        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五个方案、办法和意见。

        会议强调,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关键是要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要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

        青海省自2004年起,依托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一、二期工程,建立了由1个省级监测总站、9个州(市)级监测分站、24个监测站组成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并在各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借助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工程生态监测项目的实施,带动各站点的监测运行,通过对区域生态状况的分析评价和工程成效评估服务于各工程,从而推动了本省水土保持生态监测的发展。与此同时,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监测也面临着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二是监测自动化水平低;三是组织机构不健全,观测人员及其业务水平无法保证;四是监测站点数量和布局需进一步优化调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推行,必将带动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监测站网体系建设与完善,促进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监测工作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