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青海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不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通过严厉打击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行为,积极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规范化,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自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准确可靠。2015年全省纳入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的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共54家235套设备,全年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高达92.9%,超过国家75%考核目标十七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全年考核任务。视频监控58家97个视频探头稳定运行,平均联网率达85%以上。一是切实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行为,发现监控企业存在排放异常、超标等情况的,移交辖区环保部门进行查处。及时通报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出现的问题,针对西宁特钢公司、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青海庆华煤化有限公司等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不稳定、数据缺失严重的情况,及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全年累计对2052家企业7476台(套)自动监控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出动检查人员7182人次,对20余家企业自动监控设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二是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督促5家国控污染源按期完成18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建成青海华电大通发电公司、西宁雄越污水处理厂等5家试点企业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由“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积极争取补助资金1017万元,对10家企业18套严重老化、故障率高的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更新,并对已建成的自动监控设备运营费进行了补助,保证了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真实可靠。三是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入围厂商进行设备质量、工程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核,本着“建运合一”的原则,对设备入围厂商进行调整、更新,下发《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监测设备入围厂商名单的通知》,逐步规范设备厂商在我省的经营活动。四是针对电解铝、铁合金及钢铁行业超标排放判断依据问题,下发《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电解铝、铁合金及钢铁等行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电解铝、铁合金及钢铁行业共13家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应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达标的依据,确保上传至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折算浓度与实测浓度保持一致,为环境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五是积极发挥自动监测数据在污染减排、排污收费等工作中的作用,为全省总量减排管理部门提供自动监控数据200万余个,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分公司、青海桥头铝电发电分公司等4家火力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核算提供数据约24万个,应用自动监控数据征收排污费200余万元。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已成为我省环境执法、总量核算、脱硫脱硝电价核算等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