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23号)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取得成效
(一)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下功夫
我省各级环保部门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抓手,截止2015年12月底,全省共计出动人员2361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5902家(次),发现违法企业480家,对177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952.3万元。责令42家企业停止生产、关闭取缔9家、按日连续处罚企业6家、查封扣押企业2家、限产停产企业1家,移送司法机关8件,实施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2人,完成整改企业348家。
(二)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上下功夫
为妥善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对全省工业园区、道路交通、水利水电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分类处置、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批建不符”的项目,严格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对“久试不验”和“擅自投运”的项目,全部要求限期履行项目试运行及验收手续。全省共查处省市(州)管理的违规建设重点项目84个,其中已补办项目环评45个、正在办理27个、尚未办理12个。对尚未办理的,要求相关单位按期限全部履行手续。
(三)在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上下功夫
省环境保护厅制定下发《青海省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西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西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划分四级监管体系网格,全市共建立了1300余个网格,有2300余名网格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西宁市各县区、园区基本建立了“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等制定下发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初步建立了三、四级环境监管网络。
(四)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上下功夫。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省政府《木里煤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木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累计投入资金5.9亿元,治理渣山1370.7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50%渣山种草复绿目标任务,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木里矿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西宁市政府下大决心对9家“涉重”及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予以“关停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大通县对企业周边涉及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部分村庄投入巨资实施搬迁。
(五)在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上下功夫
各市州政府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监察等相关部门重点对违反环境保护现场执法规定,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企业宁静日”和“政府领导挂点、蹲点企业”等名义,或者以准入式检查、核准式处罚、审批式收费等方式,阻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查,全省未发现有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六)在推进司法联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等由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成立了打击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玉树州检察院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城西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我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
二、工作亮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针对我省2014年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梳理排查出的122个问题,33个省重点督办问题。2015年5月,又由8位副省长带领8个督导组,对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整改问题交办会、工作推进会、再部署电视电话会等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使各项整改措施得到较好落实。2015年11月,在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期间召开专题会,由郝鹏省长亲自与8个市州政府“一把手”进行对账,进一步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二)“督企”与“督政”并举,强化督查问责。2015年8月,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督查室组成综合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方面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组现场听取政府工作汇报,走访座谈财政、国土、农牧等16个部门,检查企业(项目)共33家,调阅相关文件资料800余份。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省环境保护厅针对西宁市、格尔木市的相关环境问题,分别约谈了两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4家水电开发企业、11家公路建设单位、3家污水处理企业和9家工业企业进行约谈,并对问题集中的西宁市及大通县、湟中县政府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三)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创新督查方式。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市州环保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交叉检查组,赴异地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查企业等形式,检查了各地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重点对各地化工、电解铝、焦化、火电、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8个检查组共现场检查企业83家,查处“久试不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13家,交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