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青海省科技厅科研诚信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部署,根据《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青海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省科技厅进一步强化项目科研失信行为管理。对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组织管理不力、不按期验收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并给予三年内不能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的处理。2017年将项目承担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的20家企业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先后分四批在科技厅网站专栏进行了公示,并取消了单位其三年内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资格等的惩治措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失信行为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