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8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开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省高级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9387件,办结70449件,同比分别上升11.06%和11.83%。其中,省高级法院受理案件1768件,同比上升2.79%;办结1374件,同比下降3.78%。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大力加强刑事审判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577件,比上年上升4.88%,判处罪犯5195人。
突出打击重点。 审结杀人、伤害、绑架、强奸等案件926件1194人;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1236件2029人;涉毒涉枪犯罪案件412件511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7件5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378人,占罪犯总人数的7.27%。
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案件79件119人,其中原为厅级以上干部的4人,县处级干部7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西宁中院依法审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案。依法审判贪污征地补偿款、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加强司法人权保障。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1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1617人,免予刑罚65人。控制慎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格刑罚执行。 对4898名罪犯减刑、假释,与上年相比下降11.87%。在全省7所监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所有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应用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采取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公示等措施,坚决杜绝“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等问题。
参与综合治理。 与有关单位合力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扫黄打非、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专项斗争。正确适用非监禁刑,加强短刑犯、拘役犯教育矫治工作,开展回访帮教,坚持以案说法,促进社区矫正。
二、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
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0674件,比上年上升12.28%,标的额209.32亿元。
保护民事权益。 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289件,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等案件2513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25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农牧案件77件,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审结婚姻、继承等案件13237件,维护家庭和睦。与西宁军事法院联合部署涉军维权工作,切实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1701件,倡导诚实信用。审结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1249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审结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1034件,保障购房户合法权益。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6件,推动资本市场有序发展。审结企业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1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
服务绿色发展。 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03件,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机制。省高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玉树中院正式挂牌,探索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保护机制。
促进创新发展。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4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省高级法院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推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司法支持。
三、以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为己任,大力加强行政审判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14件,比上年上升2.39%。
化解行政争议。 审结资源类行政案件86件,城建类案件79件,公安类案件28件,上述案件占全省行政案件的37.55%。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22件,败诉率为23.74%,与上年相比上升8.8%。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4件,与上年相比下降10.1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件,决定赔偿588.01万元。
完善审判机制。 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8.54%,与上年相比上升17.2%。
拓展审判职能。 连续8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公布典型案例,督促行政机关总结分析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2条,提示相关部门规范行政行为。
四、以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己任,大力破解执行难
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下大力气加强执行工作。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4617件,同比上升24.58%,标的金额82.1亿元。
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对9397件案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对453人予以拘留、罚款。部署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清理执行案款2.02亿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365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出国出境、高消费、投资置业等方面予以限制,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西宁法院通过媒体、网络曝光失信自然人1609人、失信企业477个,其中,有260人和59个企业主动履行义务。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完善网络查控体系,建立与最高法院“总对总”、与省内发改、公安、房地产管理等部门之间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共查寻银行开户信息8.39万条,网上冻结存款1.29亿元,在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突破。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将执行指挥中心建成执行管理中枢,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中心,实现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之间的网络对接。
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 新收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在全省三级法院线上运行,对执行案件实行节点控制,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协调联动,促进案件即时履行和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压力。如,海南法院依托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平台,全面公开执行案件内容,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 研究制定了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审判权、审查权、决定命令权、实施权分离改革,实行执行警务化保障,落实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体制,形成分段负责、分权制衡、互相监督的执行办案新模式,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
五、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己任,让法院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当事人打官司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
强化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功能。 健全立案登记制,施行案号新标准,统一年度立案期间,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年底不收案等现象,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5.57%。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送达、发送案件进展信息。落实相关规定,保障律师参加诉讼的各项权利。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大多数案情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在群众家门口得到解决。如,海东法院设立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海西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黄南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占68.13%。强化诉调对接,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依法确认1121件调解协议的效力。与相关部门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拓宽金融纠纷解决渠道。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完善信访和申诉再审审查机制,推行网上视频接访,鼓励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10万元。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特困人群和申诉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制裁滥诉、虚假诉讼、缠诉闹访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全省法院审查办理进京涉诉信访案件29件,同比下降23.68%,妥善处理涉诉信访376件,同比下降12.76%。
六、以增强司法公信力为己任,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公正司法的难题。
落实司法责任制。 出台15项措施,完善司法责任制体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合议庭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院庭长原则上不再审签未参加审理案件裁判文书。院庭长办案29460件,占结案总数的41.82%。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一审息诉服判率达到90.37%,与上年同比上升0.84个百分点。加强审判监督,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686件,提起再审135件,改判和发回重审60件,申请再审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6.9%。
完成人员分类管理。 全省法院分两批确定员额法官877名、法官助理388名、书记员326名。配置到审判一线人员比例达82%。制定法院人员新型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并推动初步实现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积极推进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 选择3个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健全庭前会议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行小额速裁模式,快审快结简易民事商事案件566件。全面推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一审结案675件,平均审理期限8.2天,不服一审上诉的仅占0.29%。
创新审判管理。 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作用。出台制度措施20余项,既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又强化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全面监督。坚持每季度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及时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形势。通过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专业评价,以评查促进审判质效。组织法官评查庭审1770余场,组织审判业务专家、法院智库专家、知名律师评查裁判文书1700余份。
七、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己任,推动法院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加快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建成网络法院。 大力实施“天平工程”,三级法院专网全连通、全覆盖,基本实现网上办案、办公。承接最高法院“电子档案专网调阅”、“司法统计并轨”建设和应用试点任务。全省法院现有电子档案全部可以在内网实时调取查阅;实现案件数据集中管理、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数据准确率在97%以上。如,海北法院审判执行活动在网上操作并记录,基本做到了动态监控实时化、信息查询便捷化。
建设智慧法院。 初步建成汇聚青海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司法人事管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的司法审判资源库,为司法决策提供大数据智能服务。推出网上立案、审案、送达、接访等措施,配备移动办案办公终端,推广应用“法律资源服务”、“文书智能编写”、“文书智能纠错”等软件,为法官办案体力减负、脑力减负。承接并完成最高法院“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应用试点,在辅助法官办案上效果明显。如,海东法院上线运行“审务通”系统,实现随时随地查阅卷宗、联系案件当事人、处理文件等功能。
打造阳光法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青海法院审判信息网为载体,倒逼法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水平。继续推进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承接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试点,致力解决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问题。通过互联网、电子触摸屏等,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7万余条、案件办理信息289万项,累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8万余份。推行互联网庭审直播,截至去年底直播庭审案件456件。青海法院网点击浏览量排位在全国31个高级法院第7名,发稿量列第5位。省高级法院入驻“人民日报”、“今日头条”、凤凰网“一点资讯”移动新闻客户端,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荣获“省直机关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奖”。
八、以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己任,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
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素质。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省高级法院党组中心组全年召开学习研讨会15次,院领导领读辅导,安排专题发言。认真查找遵行党章不严、党性修养不强、党员形象不佳等问题。如,果洛法院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藏区特点引导干警做合格党员、优秀法官。
加强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 省高级法院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19个党支部均增设纪检委员。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落实廉政谈话和工作约谈制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规范司法权运行。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1人。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参加省外培训66期,3613人(次)接受培训。选派17名干警赴外地法院跟案学习。大力加强汉藏双语审判人才培训培养工作,与省民宗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青海法院汉藏双语审判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法官入额和考核方面向双语人才倾斜,激励双语法官成长。省高级法院连续8年举办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484人(次)受训;受最高法院委托为外省法院培训汉藏双语法官52人(次),汉藏双语培训在全国法院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注重培养业务带头人,首次评选12名资深法官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省高级法院选任2名优秀年轻法官进入审委会履职。全省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33个法院和35名法官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九、以确保公正司法为己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有力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制定《省高级法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18条措施》,健全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积极推动代表网络沟通信息平台建设。以座谈、走访、邀请视察、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2039人(次),办复代表建议、关注案件15件。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落实联络措施,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理政协提案14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审结抗诉案件33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全省951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基层法院案件8009件,参审率达75.58%。做好传统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重视应用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接受各方各类监督。通过“给大法官留言”和青海法院网“院长信箱”栏目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也应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仍有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正,甚至徇私枉法;二是受理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和难度增大,有的干警能力、素质明显不适应,一些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三是司法环境需要改善,有的当事人肆意利用网络对个案审判施压,甚至诽谤、威胁法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第一,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等犯罪,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注重运用司法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努力攻克执行难问题。 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深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积极推动与有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加强执行信息大数据分析、研判和运用。稳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建立健全执行办案机制,加强对规避执行的处理和惩戒,加大对逃避执行的制裁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第三,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建立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良性循环。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解决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低的问题。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保障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第四,奋力打造法院信息化3.0版。 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换代,加快建设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力争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加快司法人工智能建设,在庭审语音识别、数字法庭有效监控、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办案风险分析、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第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司法规律和特点结合起来,与推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法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法院有效执行。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法违纪问题从严查处。
各位代表: 我们要在省委领导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履职尽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