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鲜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鲜奶加工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公示时间:(2012年6月7日——2012年6月1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何建国
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鲜奶加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车间(内设鲜奶加工生产线)、办公、库房、锅炉房(1台6吨、1台5.4吨燃气锅炉)及配套供水、供电、道路、消防等基础设施。日产20吨250毫升百利包纯鲜奶、20吨250毫升利乐枕纯鲜奶、酸乳饮料7.5吨。
建设单位: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4万元,占总投资的27%。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遵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工程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经检查,该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车间加装隔音门窗、隔声墙等措施进行消声降噪;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封闭清运,车间产生的少量包装边角料尽可能进行回收利用;锅炉选用燃气锅炉;停车场设置明显的禁鸣标志。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管理措施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