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6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29.12.2014  14:48
核心提示:   12月26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省食药监部门对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在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了6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

   12月26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省食药监部门对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在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了6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

  据了解,省食药监部门围绕“四严格一严厉”(严格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生产许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严格产品监督抽检、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要求,对14家“大桶水”生产企业的14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85%,对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并在全省范围检查相关食品企业40家,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食用明胶使用企业采购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验货把关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抽样检验,未发现产品安全问题。

  同时,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标签标注不真实、不规范、夸大宣传等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企业410余家,受理投诉举报1件,查办案件5件,涉案货值5万余元。通过对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规范了食品标签标识。

  另外,省食药监局重点对清真肉制品、饮料、含茶制品等10种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50家生产企业,对12家企业的2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在7月1日之后,对全省膨化食品和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中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实施风险监测,未发现违规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同时,对散装白酒质量安全要求建立散装白酒储存容器、运输储存、定期清洗等管理制度,做到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信息可查询、风险可管控,保障了散装白酒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