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2.08.2014  21:40

                为顺利完成西宁市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尽快从根本上解决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2014年西宁市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共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8700万元,在大通、湟中和湟源三县的43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取以县城集中安置、乡镇集中安置、园区集中安置、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安置为主的安置方式,安置贫困农户4675户19921人。这是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年,投入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是2013年的2.38倍;安置贫困农户和贫困人口分别是2013年的1.74倍和1.6倍。
          为了确保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完成,西宁市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列入2014年全市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采取“六项”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快速推进。截止5月底,动工建设的项目村有40个村,有望于10月底所有项目村住房主体全部建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策,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和解决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县也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搬迁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统筹考虑住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社会事业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致富产业发展等各项内容,制定了《西宁市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三县政府制定了《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保证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为确保搬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与三县政府签订了2014年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西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办法》,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三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并协调市目标办将易地搬迁任务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中,充分调动了三县搞好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性和紧迫感,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四是部门合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向各单位印发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及“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各单位资金筹措任务,市财政拨付322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着力解决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问题。发改、财政、扶贫、水务、交通、电力、城建、新村办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合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形成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是加强工作宣传。将《西宁市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编写到市委研究室编制的《西宁农村好政策》中,结合1号文件宣讲活动在三县各村进行大力宣传。市、县扶贫部门和乡镇干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多种媒体和进村入户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农民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支持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激发贫困农民建设新家园的积极性,加快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
        六是强化工作督查。为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从编制规划到落实阶段,对工作环节逐个分解,督办落实,确定工作节点,实行10日一汇报制度,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每10天向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敦促三县严格按时限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推进项目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