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东川工业园光伏配套园5-7号标准厂房项目、国网青海物资公司西宁中心库房项目、南川工业园区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美玉大道道路及桥梁项目、南川工业园区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A片区道路工程项目、南川工业园区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B片区道路工程项目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3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1-7661672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金座威尼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东川工业园光伏配套园5-7号标准厂房项目 | 宁环建管[2016]9号 | 2016.1.25 |
2 | 国网青海物资公司西宁中心库房项目 | 宁环建管[2016]10号 | 2016.2.1 |
3 | 南川工业园区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美玉大道道路及桥梁项目 | 宁环建管[2016]11号 | 2016.2.3 |
4 | 南川工业园区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A片区道路工程项目 | 宁环建管[2016]12号 | 2016.2.3 |
5 | 南川工业园区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B片区道路工程项目 | 宁环建管[2016]13号 | 20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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