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促进预算单位自我约束机制的进一步形成,今年省财政将省级64个部门的9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并连同2015年度部门预算进行了批复,涉及资金3.04亿元,较上年增长3.11%,占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额的36.16%。
一是将绩效目标融入部门预算编制体系。 为了提高绩效目标批复质量,省财政结合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相关程序,加强了对考评指标的完整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措施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绩效目标,退回报送单位重新调整,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预算编制的下一步程序。二 是 加强项目绩效跟踪监控。 要求省级各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定期跟踪监控项目绩效情况,改进项目管理,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更好地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奠定基础。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室将随时跟踪管理、督促检查项目进程,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加强绩效目标调整管理。 绩效目标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如遇到特殊原因需修改调整原绩效目标的,必须将修改调整后绩效目标报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绩效目标不能作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和绩效奖惩的依据。 四是落实结果运用。 明确要求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并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落实问题整改,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省财政将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我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覆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动态管理机制,促进预算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升预算和资金管理水平。
今年9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批复 -
西宁18:01 22.10.2015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