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10.12.2015  23:44

      一、2012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环验[[2012]12号

2012年8月30日

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

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生物园区经四路2号

2

关于青海熠晖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高碳铬铁生产项目1-4号16500KVA矿热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环验[[2012]13号

2012年8月16日

青海熠晖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高碳铬铁生产项目1-4号16500KVA矿热炉

青海熠晖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县长宁镇北川工业园区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