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顺利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图)
近期,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6位国家级评审员,依据《计量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海东、格尔木分中心进行了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评审组通过听、看、问、查、考的评审方式,对中心(网点)的资质是否满足认定条件进行了现场复查,审阅了50余份人员及仪器设备资料、30余份质量记录及技术记录、10余份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对中心管理层进行了座谈考核;对13名检测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对19名检测人员进行了14项参数的盲样考核、人员比对和仪器比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评审组认为,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明确,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具备开展第三方公正性检测的条件;配备了与从事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人员的能力、数量、岗位设置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具有固定的检测工作场所,使用场所面积、环境设施和环境条件满足所从事的检测工作要求;配置的仪器设备数量、周期检定或校准状态、独立调配使用情况基本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具备对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废污水等57项参数,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检测数据、结果的能力。评审组一致同意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建议。
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主任严鹏表示,将以此次资质认定复查评审工作为基础,严格按照评审准则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监测质量,为全省水资源管理保护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伟指出,此次复查评审对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今后更好地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具有积极意义,要求严格按照评审组要求,逐项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整改并上报材料,促进水环境检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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