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今年底我省将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全覆盖

28.02.2018  00:03

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近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到2018年底,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

方案》提出,要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方案》明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村(社区)组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保证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服务资源紧缺地区可采取与法律服务资源富集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合作,推荐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允许承接主体跨行政区域申报购买服务。可以采取1+N模式,即可由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对应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并向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同时,《方案》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组织商定后予以公示。(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