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

24.07.2014  13:35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2、办理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3、申报材料: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原件

4

预告登记约定协议

原件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继承权公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继承

5

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遗赠

6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权利转移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变更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预告登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地址、用途等变更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商品房预售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证明

原件

合同被解除、撤销、宣告无效或已履行完毕

5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无效或失效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一套为一件);非住宅:550元/件(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为一件);注销登记不收费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用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可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2、办理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3、申报材料: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4

主债权合同

原件

5

抵押合同

原件

6

预告登记约定协议

原件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预告登记权利发生转移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因撤销、合并、兼并、分立等原因使预告登记权利人灭失,致预告登记权利转移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变更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预告登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地址、用途等变更

5

变更协议

原件

担保债权的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或担保范围变更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

原件

主债权消灭

5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声明

原件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

6

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的证明

原件

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

7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无效或失效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一套为一件);非住宅:550元/件(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为一件);注销登记不收费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2、办理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3、申报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原件

5

预告登记约定协议

原件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继承权公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继承

5

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遗赠

6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权利转移

7

婚姻关系证明和财产约定协议

婚姻关系证明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财产约定协议为原件

结(离)婚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变更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预告登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地址、用途等变更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证明

原件

合同被解除、撤销、宣告无效或已履行完毕

5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无效或失效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一套为一件);非住宅:550元/件(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为一件);注销登记不收费。

 

(四)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2、办理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3、申报材料: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4

主债权合同

原件

5

抵押合同

原件

6

预告登记约定协议

原件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预告登记权利发生转移的证明

原件

因撤销、合并、兼并、分立、死亡等原因使预告登记权利人灭失,致预告登记权利转移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变更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预告登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地址、用途等变更

5

变更协议;其他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原件

抵押标的物范围、担保债权的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或担保范围变更;影响到其他抵押权人(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利益的,需提交其他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3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4

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

原件

主债权消灭

5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声明

原件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

6

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的证明

原件

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

7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无效或失效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一套为一件);非住宅:550元/件(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为一件);注销登记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