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制宣传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法宣办〔2014〕16号)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为开展好青海省红十字会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活动......
会机关各党支部、备灾救灾中心党支部:
根据省法制宣传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法宣办〔2014〕16号)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为开展好青海省红十字会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7月28日至8月29日。
二、人员范围
省红十字会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效果,在组织参加好省法制宣传教育安排的活动外,我会将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举办一次法制宣传专题讲座;
2、播放一次规定的教育短片;
3、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4、开展一次法律进乡村活动,到我会的定点扶贫村和美丽乡村共建村进行帮扶,赠送法制宣传资料。
四、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以案说法”活动,以曾经发生的案例对在职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按计划,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
2、要紧扣活动主题,突出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我会开展的“三基”建设及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相结合,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
3、全会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按规定参加各项活动,切实保证领导干部和职工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中共青海省红十字会机关党委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