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个最严”确保百姓舌尖安全

29.09.2015  19:5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富财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马上就要实施了,全省各级政府和承担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确保全省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条款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并对原法的80条进行了修改。从完善体制、风险治理、全程治理、企业责任、特殊监管、地方责任、创新机制、社会共治、法律责任等9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将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与此同时,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并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如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还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强调了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等严厉的处罚手段。

  采访中,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富财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马上就要实施了,全省各级政府和承担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确保全省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