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对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省政府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海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与相对滞后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易发、多发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客观存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忧患意识,如履薄冰,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推动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努力维护全省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要建立和完善最严谨的标准,加快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强化抽检监测,及时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构建严密的监管制度体系,紧盯“田间地头”和生产源头,大力推进过程管控,突出重点区域治理整顿,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入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实现最严厉的处罚,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严格执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要进行最严肃的问责,遵从职责法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
会议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提出的“四有两责”要求,准确把握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实质,抓紧完成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并结合“三基”建设工作,向基层倾斜监管力量,下大力气抓好监管能力建设。会议明确,9月底前、10月底前要分别全面完成市州和县(区)级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实现监管执法正常运转。
会议听取了各市州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审议了《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