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8.06.2016 11:1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46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批发(连锁)企业认证95家、零售药店认证1340家,分别占总数的98%和70%;全省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3起,涉案金额88.6万元,罚没款236.1万元;完成食品检验988批次,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400批次;分别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病例报告962份和107份。
一是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分别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食药安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全年重点工作,与八个市州政府和部分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签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制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确定54项目标任务。安排下达食品药品抽检计划4053批次,新增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4000批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印发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25项措施要求。
二是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截至目前,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机构组建、职能整合、人员编制基本到位。深入基层调研,提出基层“三合一”、“二合一”等综合监管模式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措施建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强调,重点加强食药安全监管职能,县(市、区、行委)综合设置市场监管局,一律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药安委会办公室”牌子,并对市州、县级市场监管和食药监管机构编制重新进行优化调整。西宁市、海北州、玉树州已设立市场监管派出机构91个。开展基层兼职协管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协管员培训考核,提升了协管服务能力。
三是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组织开展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在互助县白酒生产企业试点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制度工作,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清理食品摊贩84户,责令限期整改523户,查获三无过期食品1275袋(盒)。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流通食品安全整治,立案查处无照经营13起,对117户食品不规范经营行为予以监督纠正。联合教育部门对部分市州的28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督查和通报。累计打造“阳光厨房”10636家,较2015年底增加1466家。正在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等专项治理。
四是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 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动员涉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强化药品生产经营治理整顿,对1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注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8家,停止配制5家。及时在全省开展山东非法疫苗“拉网式”排查,暂未发现问题疫苗流通使用。正在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中药材市场和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对抽检不合格的红花、白芍、延胡索等31个批次产品依法立案查处。
五是违法行为打击有力。 加大食品违法添加、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网络非法销售、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起,没收不符合规定食品9764盒,不符合规定食品原料3079.74公斤;立案查处药品案件41起,涉案金额60.8万元,没收不符合规定药品20900盒,中药材2736公斤;立案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11起,取缔无证生产化妆品非法窝点1处;退回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等产品广告申请45个,依法暂停销售违法广告保健食品1个,依法关停违法发布网站1起。强化刑事责任追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微整形美容机构假药肉毒素案、刘某某和王某某销售假药案等3起重大案件。
六是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3家,飞行检查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3家,随机抽查药品经营企业26家,对不符合GMP规范要求的1家生产企业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收回1家企业药品GMP证书,对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各类风险警示及消费提示信息27条,发布各类抽检信息9期,其中食品18类329批次,保健食品28类68批次,合格产品391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有效利用药品生产企业远程非现场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处置个别药品生产企业操作不规范等6条问题。积极推进餐饮单位信息化监管,2695家餐饮单位实现远程视频监管。
七是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 省食品和医疗器械综合检验检测楼和西宁市、海西州食品实验室项目已开工建设,海东、海南、黄南、海北等地的正在加快推进。省食品检验检测院取得了30大类220个产品351个参数的检测能力,省药品检验检测院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监督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制定印发全省食药监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测评实施办法和训练大纲,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组织实施年度培训,先后举办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协管人员、保健食品监管人员、食品生产及流通监管人员等各类培训7期781人次。
八是法治宣传取得新进展。 修改完善《青海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经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省人大进行地方立法。制定出台《青海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等监管制度,并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等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出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藏汉双语科普图书。先后组织开展 “3.31”食药举报投诉日和“食品安全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高校”等系列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陆续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进高校、进社区、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辟谣联盟论坛”等多项主题宣传,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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