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一季度,青海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全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执法与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各市州食药监管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西宁市以“百日攻坚”为抓手,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执行落实。“两节”期间,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摊点小作坊为重点,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42家,立案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清水蘑菇”案一起,罚没款51025元。食品流通环节共检查批发市场4个,农贸市场10家,大型超市30家,食品经营户15250家,检查食品465个品种,对3个品种的132袋(盒)食品做出了责令下架、停售、召回等处理。全市100人以上集体用餐备案率达100%,备案2822桌、186家,就餐人数达28220余人。药械安全领域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84家,使用单位86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立案9起,罚没金额75535.38元。
海西州制定海西食品药品“百日攻坚”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方案,确定样板食品药品企业12家,带动全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章立制,倒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4861家,“两小”行业1292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4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0起,涉及违法货值金额7.04万元,取缔无证经营9户,依法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642公斤,下架没收过期化妆品105瓶。监督性抽验食品114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
海南州狠抓“百日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守食药安全底线。截止目前,食品生产环节完成20%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任务,登记46家小作坊,确定样板小作坊20户, 5家样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九有一公开”责任。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共完成720户风险隐患排查工作,140户食品摊贩发证登记工作,54家学校和校园周边餐饮检查工作,确定3家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和60家餐饮示范单位。药化器械环节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次,药品零售企业2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备案3家,完成制剂室检查1次,抽检5批次。在全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食品药品“百日攻坚”投诉举报箱,截止目前,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8起,其中食品安全检查4起,正在处置中。药品案件2起,货值502.5元,罚没款1507元,医疗器械案件2起,货值8400元,罚没款60000元。
海北州细化8项重点工作、28项具体工作,已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82个批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 %。集中力量严查“黑作坊”、“黑窝点”,已查办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5起,罚款2.97万元。整治期间,已树立食品安全生产样板企业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样板企业4家,食品经营示范创建企业3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40家,已正式登记食品小作坊28户,备案登记食品摊贩31户。
黄南州政府与各县政府、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制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九有一公开”公告4千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各环节和质量控制过程的各类记录表格台账9千本,并及时下发监管对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5家、医疗用药单位89家、食品生产企业6家,监督检查覆盖面100%。检查食品流通领域1800余户、餐饮服务单位380余户,检查覆盖面80%以上。查出不合格食品2800余袋(包、瓶、罐),货值2.1万元,下发监督意见书130余份,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罚39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2起,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