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食药监管统计工作,切实抓好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省食药监局多措并举,确保统计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全省食药监管统计工作无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统计质量有进一步的提高。
一是加快统计职能机构建设 。严格执行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关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明确承担统计职能的机构”规定,健全统计工作网络。省局成立专门统计部门,由信息中心统一安排和部署全省食药监管统计工作。所属事业单位、市(州)、县局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统计工作交接制度,相对固定统计人员,明确统计负责人。
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近年来,各地各单位要把统计工作纳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统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提高数据质量责任感,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三是确保统计渠道畅通 。加强督促、协调和催报工作,确保统计渠道畅通,严格按要求、按时限做好辖区内数据上报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统计考核管理办法》,对统计上报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批评。通过量化指标,落实制度,严格考核,推动统计工作的常态化。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对统计工作的考核,做到政令畅通,奖惩分明。
四是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紧紧围绕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的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投诉举报、行政处罚、风险排查等运行态势的分析,全面提高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力度。按时完成《统计年鉴》编辑工作,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