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工作

18.08.2017  19:26
      近日,省食药监管局制定印发了《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者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食品生产加工者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的实施为“痕迹”线,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共享、共治、共管的新格局。
      《方案》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试点工作从明确、落实、运行、发挥、印证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五个方面出发,督促和警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内部员工和社会人士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行政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生产加工企业内部警示与外部监督相补充的机制,确保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稳定向好。
      《方案》指出,试点范围覆盖全省8个市(州)46个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涵盖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水果干制品等29个大类,333个食品品种,确定了8个市(州)责任单位,20个责任监管人员及15家食品生产企业样板和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样板。以点带面,全省推广,计划今年11月底高风险和中等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评价报告上报数量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