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批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产生

30.03.2016  10:08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地税局研究,命名西宁市城东区地税局、格尔木市地税局、贵德县地税局3个单位,为首批“青海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精神,  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省地税局共同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就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创建评价标准、内容、条件、评价方法等作出了科学的规定,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以县(区)税务机关为主体,采取自主申报、综合考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方式展开。一些创建单位还组织人员到处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单位进行现场观摩、考察学习和经验交流。省地税局派员多次深入各地进行督促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经各县(区)法制办同意,各市、州局审核推荐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申报单位共10个,经过深入实地调查了解、考核指标量化评分以及座谈等多种形式,并对照《青海省税务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评价内容和指标》五大类94项指标逐项考评,西宁市城东区地税局、格尔木市地税局、贵德县地税局走在了前列,具备了“青海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标准,被省政府法制办、省地税局命名为“青海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全省地税系统创建  “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