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大首次专题询问湟中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

15.12.2015  15:58

        “请问你院是如何健全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机制,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调解、监督、宣传作用的?

        “庭前知情、意见表达、监督建议是人民陪审员基本的权利,请问,县法院在切实解决陪而不审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12月1日,随着湟中县人大常委会李联学主任、马玉兰副主任及其他委员直言不讳的提问,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专题询问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县法院院长马汝慧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人民陪审员接受县人大询问。

  对于李联学主任提出的的问题,县法院院长马汝慧作了详细的回答:“三年来,县法院一方面切实加强陪审员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庭审观摩、研讨会、法官评案、赠送法律业务书籍、开展自学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审判合议中,做到充分听取陪审员的意见。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既缓解了  “案多人少”的矛盾,还贴近了法官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提高了裁判的社会公信力,为维护司法公正,促社会和谐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询问现场,县人大10名委员就人民陪审制度执行情况分十个方面进行了询问,县法院院长马汝慧等5名应询人员紧扣询问主题进行了详实回答。同时,委员们向人民陪审员就履职情况进行了询问。询问和应询回答的都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简明扼要,双方有来有往,现场互动活跃。

        三年来,湟中县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1人,参与陪审各类案件1377  件。人民陪审员来源涵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委班子领导、退休干部、工人及村民等社会各界。

        该院党组非常重视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考核、陪审案件的安排协调工作。为保证新任人民陪审员能够顺利上岗履职,每年12月中旬利用两天时间,对新任人民审判员进行任前集中培训,由院领导、资深法官等讲解法院工作基本情况、陪审员工作职责及如何参与庭审等基本知识。同时完善陪审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力度,将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表现纳入年底的绩效考核,从而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使之不仅有了动力,而且有了压力,杜绝了个别陪审员在履职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对陪审员所在单位领导不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该院出面同其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协商沟通,尽力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排除后顾之忧,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权利。同时强化动态管理,对于不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或有违法乱纪现象的,坚决按规定的程序予以解聘。为提高新任人民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该院按标准对参审陪审员参审一次提供100元的补助。从几年来的整体情况看,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度是相当高的,在庭前调解、庭中审判、庭后判决各环节发挥了职能作用,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县人大主任李联学认为,此次专题询问双方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问答之间实话实说,坦诚相对,有利于凝聚共识,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成效良好。院长马汝慧说:“对法院开展首次专题询问,是县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丰富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量的新举措,也是法院全面审视自身工作、加强民意沟通、争取理解支持的良好机会。对委员们在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县法院将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及时改进。

        据悉,这次县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专题询问的法定形式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在我县乃至全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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