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
2月18日省高级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关于从严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双帮”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专题研究《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
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就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对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准扶贫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和担当,将其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大局来谋划、来推进,科学把握扶贫工作重点,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帮扶;
二是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行政处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联动协作,周密筹划,形成整体合力,对精准扶贫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充分利用精准扶贫这个大好机会,加强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是院扶贫办公室要挂牌办公,具体处理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组织、督办、指导作用。要坚持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扶贫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组织、协调、指导好扶贫工作;
四是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驻村的同志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尽可能地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方便,确保驻村扶贫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省高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抓“第一书记”作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成立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2015年9月,省高级法院选派五名“第一书记”和五名驻村干部赴互助、泽库、同仁县的五个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各工作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定点扶贫村的各自特点和贫困原因,以“建档立卡”落实扶贫到户政策,全面开展了贫困家庭的调查摸底,确定了五个村共436户1624人为精准扶贫对象。依照省委《关于从严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双帮”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精神,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方案》。《方案》本着“一线有党员干部,后方有支部支撑”的原则,将贫困户分配到院机关21个党支部,省高级法院248名干警“一对一”、“一对二”开展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