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切实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去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融资难度加大,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纠纷等类型的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省高级法院主动适应民事审判新常态,贯彻司法改革新要求,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较好的实现了快速结案、案结事了。
一是注重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方式。着力强化当事人举证意识、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诉权,并在严格执行证据规则的同时,对个别案件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及运用逻辑规则、经验法则等综合手段认定案件事实,及时审结案件,实现诉讼公正。二是合理配置民事审判资源。积极落实司法改革精神,探索开展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避免了案件的层层审核把关、文书签发,提高了诉讼效率,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加强民事审判管理。建立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及时裁判意识,加强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注重均衡结案,强化司法权运行监督,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四是加强民事审判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案例编写活动,定期研讨案件审判疑难和共性问题等,基本做到认定事实、法律适用、酌情裁判标准的统一化,并继续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审判工作流程、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的网上公开,不断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司法实践能力。五是强化民事审判工作责任心。以解决“六难三案”为重点,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审判工作纪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提升司法职业素养,更好地服务于新常态下的司法保障工作。
同时,省高级法院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特别是针对玉树地区灾后重建中城乡住房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和法律适用难点问题,近期选取了一起典型个案赴玉树州囊谦县公开开庭审理,并对此类案件审判有关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座谈交流;继续深化司法为民工作,将提高当庭宣判率、深入基层巡回办案,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高效司法期待的重要举措,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