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解析高速公路建设:不能因为债务较大就停建
中新网7月21日电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今日表示,我国正处在一个转变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它给公路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公路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能因为看到有比较大的债务就停建,就停止公路发展。
交通运输部今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
王伟表示,高速公路债务问题是必须高度重视并需妥善解决的问题。首先要清醒的看到我们面对的现实,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我们高速公路从零起步,达到11.2万公里,里程规模世界第一,同时也积累了比较沉重的债务负担,特别是早期建成的高速公路已经面临着收费期限到期、积累的债务需要集中清偿的问题。
王伟表示,截至到去年年底,我国收费公路的债务余额实际上是38451亿元,大部分是高速公路的,其中还包括一级路和其他收费公路,基本上这个债务全都是地方政府和收费公路企业的债,中央政府没有债务。整个收费公路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企业的债务,大数都算在一起是38451亿元。而去年全国地方一般的公共预算的本级收入是75859亿元,因此这个债务余额如果和它比较,就相当于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50%以上。
王伟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现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它的某些政策导向、某些制度设计已经不能适合发展的客观现实,无法保障我国公路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政策措施不当,比如按照有人在网上讲的,希望每条高速公路到期以后立即停止收费,甚至还有些建议,高速公路就应该现在立即停止收费,因为它是公共产品。如果是采取这样的措施,中国的公路债务问题绝对解决不了,不但制约公路的可持续发展,还将引发金融乃至经济方面的危机。这是一个客观现实,这也是为什么要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原因之一。
公路债务问题是不是就严重到没办法解决了呢?王伟表示,不是,我们的信心在于,只要我们的应对措施得当,不但能够化解高速公路债务问题,而且能使全国人民切实拥有一个优良的资产,就是现代化的高速公路网络,因为即使是经营性的收费公路它在本质上仍然是公共产品,它到期之后将无偿交给国家,属于全民所有,不是私人产品、不是企业产品,因此必将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公民的福祉。
王伟指出,世界银行曾经有一个题为《中国的高速公路:连接公众与市场,实现公平发展》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明确赞扬了中国的收费公路政策,他说:“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大规模提高其公路资产基数。”世界银行报告中还明确的建议,中国应借鉴采取欧洲和日本比较成功的做法,就是延长收费期限,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借款、统一收费、统一还款的政策。
王伟举例,日本在1956年颁布了《道路公团法》,并依法成立了以建设和管理收费公路为使命的“道路公团”,历经50年建成了日本国家高速公路网,同时也积累了387000多亿日元(约为21000多亿人民币)债务。到了2005年,日本又出台了一个新的法律,对收费公路进行了改革,这个法律名字很有意思,叫做《日本高速公路资产持有及债务偿还机构法》。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继承拥有了道路公团建成的所有高速公路网的资产,是代表国家来掌握,同时也承担了所有债务偿还的责任。这个法律设定的目标是在2050年完成还款任务,如果满打满算,实际上从1952年就开始建设,到2050年是98年的收费期。新组建的“日本高速公路资产持有及债务偿还机构”在继承原道路公团的公路资产管理职能的同时,对全国收费公路实行统借统还,十年来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果。
再来看看我们国家的现状,河北省2014年收费高速公路里程是5811公里,与当时“日本道路公团”建成的日本高速公路网里程大体相当,但是债务是多少呢?债务是2769亿人民币,相当于2005年日本公路债务的1/7。因此从这一点看,我国公路的债务规模,在世界范围来比并不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单位里程的债务水平并不高,说明我们的性价比还比较好的。
王伟指出,我们2014年已经形成了11.2万公里的高速公路,但是我们的实际债务余额,具体到高速公路上实际是3.5万亿,这个债务也不是很大,关键是政策必须要对头。我国正处在一个转变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它给公路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认为公路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能因为看到我们有了比较大的债务我们就停建,就停止公路发展。
最后,王伟指出,公路债务余额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估计至少大约在15年左右期间还会逐步增加,尽管这样,只要能按照本次发布会所提供的这个《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去实施,我国是完全可以有效化解公路债务问题的,并且还能够做到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服务、安全五位并举,实现我国公路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间,广大公民也一定会从中获得真正的现实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