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五项措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6.03.2019  10:43




        近日,青海高院印发《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以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要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切实强化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底线意识,服务保障全省“一优两高”战略实施。一是持续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案件的审判力度,妥当审理涉及环境公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产权保护、营商环境以及民生等方面的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涉矿业权案件,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妥善处理司法裁判与行政监管的关系,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有序开发、依法流转。深入挖掘案件价值,做好环境资源典型案件的提炼、总结和发布。二是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认真研究集中管辖可能涉及的环境修复工作,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以及当事人诉讼便利等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健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积极发出环境资源司法建议。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当事人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完善环境资源裁判规则。区分案件审理中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责任承担方式。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的研究,发挥诉前磋商制度的积极作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和诉讼案件审理程序。全面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不断完善审理程序和裁判规则。探索创新裁判执行方式,完善责任承担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四是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证据制度、专业性事实查明规则等疑难问题研究,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专家证人等制度设计,探索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司法省内外法院交流合作,加强环境资源领域司法案例信息共享。五是加强环资法官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科学技术常识普及和环境资源法学知识升级,提升准确把握裁判尺度和综合运用不同责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同仁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四项措施” 确保公益诉讼常态化局面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2018年以来,Qhnews.Com
西宁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黎晓刚摄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Qhnews.Com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