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局依法对邮政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8.09.2015  16:37

  2015年9月14日,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对黄南州邮政企业违法行为实施的1起行政处罚依法结案。此案是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对邮政企业违法行为实施的第1起行政处罚。

  2015年7月21日,黄南州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黄南州尖扎县昂拉乡邮政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邮政所存在未配备电子计量秤和包裹资费表,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不熟,无法办理挂号信、印刷品、包裹等寄递业务的行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尖扎县邮政分公司涉嫌提供普遍服务不达标。

  黄南州邮政管理局经立案调查后查实:2015年7月3日,黄南局执法人员曾对该邮政所进行过检查,并对相关问题向该公司下发过整改通知书。尖扎县邮政分公司于7月13日上报整改报告称已完成整改。但从7月21日检查结果看,该公司对辖区内乡镇邮政所疏于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未能进行认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根据邮政企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对尖扎县邮政分公司依法给予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对黄南州邮政企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提高了黄南州邮政管理局的执法公信力。今后,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邮政企业切实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