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人大常委会以建章立制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
最近,黄南州人大常委会编印的《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汇编》和《相关工作办法规则守则》分别发放给有关单位和机关部门,这标志着州人大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取得阶段成果,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黄南州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作为履职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20余项,特别是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州人大常委会一次性制定和修订了16项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做到了边查边改、善做善成。
在制度建设中,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做到“三个突出”,即一是突出工作重心,用制度规范常委会履职行为。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专题询问办法》等10项办法,进一步严格了议事程序,规范了履职行为,增强了工作实效,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二是突出代表重心,用制度保障代表主体地位。建立了《代表视察办法》、《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督办工作办法》、《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代表守则》等多项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代表建言献策的渠道。同时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和联系代表,采取分级、分片区、分专业编组的形式,将2110名全国和省、州、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分别设立了104个代表活动小组和12个专业代表小组,为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搭建了平台。三是突出机关重心,用制度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常委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常委会行使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办法》、《厉行节约制度》、《接待制度》、《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等11项内部管理制度,为提高机关工作绩效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