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黄南

16.10.2014  10:49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培养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近年来,黄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认真落实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黄南州“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纲要》,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黄南州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的指导思想、普法对象、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责任考核体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和实效性。针对黄南一些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的实际,以《宪法》、《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社会治安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条例为重点,结合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五送五帮五推”、“四推进四强化”等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农村牧区、学校、寺院、企业、建筑工地,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爱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创新形式,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黄南实际,组织力量编写了《学校爱国法制宣传教育材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农牧区爱国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反自焚宣传画册》、《黄南州维护社会稳定反对自焚学习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书籍,及时送到了农牧民、师生、僧侣、社区居民手中,为大规模开展爱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了资料保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手机、墙报等媒体,采取以案说法、制作专题、开办普法专栏、编发信息、登载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感染力。

  四是用好载体,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州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个,到目前累计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寺院)”159个,创建面达到58.9%。通过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促进了基层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推动了法制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

  五是强化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为民行动。将法律援助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生工程”内容,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采取与特困家庭“对口帮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措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坚持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创造性地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妥善解决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是维护黄南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

  黄南是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的前沿阵地,也是全省乃至整个藏区维稳工作重点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首要的政治任务。近年来的维稳工作实践反复证明,黄南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来自境外,同时与境内因素相结合,形成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局面。去年以来,通过深入开展反自焚、反分裂专项行动,全州维稳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大局基本保持平稳,但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和煽动破坏活动始终没有停止,维稳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加之当前土地征用、城镇拆迁、虫草资源纠纷等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使得黄南维稳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法治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在黄南这样民族宗教问题复杂、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地区,要驾驭复杂局面,维护和谐稳定,就必须高举法治建设旗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和“平安黄南”建设,深入开展“法治黄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利益纷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法治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根本目标

  近年来,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六五普法”,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应当清醒地看到,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习惯于运用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手段管理社会事务,行政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遇事不找法、不靠法、不用法,而是习惯于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斗殴,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等。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更加持续有效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法治化管理,是我们当前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要认真总结近三十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强化手段,关键要在“两度”、“两性”、“两入”上下功夫。“两度”,即:广度和深度。从广度上讲,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从深度上讲,要避免“大水漫灌”、“水过地皮湿”,在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两性”,即:趣味性和持续性。趣味性是指要改变传统“你讲我听”的死板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受法制教育。持续性是指要避免传统“运动式”、“一窝蜂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在持续不断推进上下功夫。“两入”,即,入脑和入心。就是要使群众从脑海和内心深处真正懂法用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发挥法治实践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法治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确保政府管理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尤其要注意防范政府工作中的法律风险。要着力规范行政执法,从体制机制上、程序步骤上、监督问责上确保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切实解决好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事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不断从程序、内容上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法治是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

  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治建设的过程是贯彻群众路线的过程。当前,全州正在全面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紧紧把握这一有利契机,把法治建设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和满足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法治层面着力破解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难题,努力把“法治黄南”建设的过程变成提升群众法治理念的过程,变成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各族干部依法行政、广大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的过程,使法治建设更具时代性、科学性和实践性,推动“法治黄南”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作者:中共黄南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 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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