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精准扶贫,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01.11.2016  12:36

黄南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全州目前仍有105个贫困村、4.34万贫困人口需要实现脱贫。在打好脱贫攻坚战役中,州委一班人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脱贫攻坚工作的成败,关键看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中央和省州决策是否有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题责任是否到位、驻村干部是否履职尽责、扶贫资金能否安全有效运行。

为了给精准扶贫工作创造清正廉洁的环境,黄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去年以来,全州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12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件,处理6人,其中给予组织处理4人、诫勉谈话2人,对1个地区在全州进行了通报批评。

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精准扶贫工作中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黄南州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央和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研究印发《关于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监督的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做到“七个严查”,从严查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同时,明确“五项措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巡查、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问题线索、创新督查方式等,进一步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纪问题,为全面准确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纪律和组织保障。

在实践运用基础上,州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研究出台《黄南州党员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问责“十种情形”、问责方式、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印发全州实施。并通过召开会议、编发藏汉双语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教育,起到有效警示教育效果,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了精准扶贫工作底线,让守纪律和守规矩成为了自觉行动。

层层压实责任,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黄南州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州纪委全会上,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在全州扶贫开发工作视频会议上,州纪委监察局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州上下建立了以县乡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州县乡村四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县乡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层层建立起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脱贫工作落地见效;县长约谈县扶贫、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县纪委书记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完成脱贫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近年来,黄南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约谈、个别谈话、督查提醒等多种形式,开展扶贫领域约谈提醒200余次,约谈提醒1200余人(次),有效落实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营造了良好的精准扶贫工作环境。

强化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落实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台账,加强对扶贫牵头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扶贫责任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扶贫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

围绕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工程,突出特色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生态保护、资产收益、制度兜底等重大领域,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重点问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案件安排最精干力量及时查处,每月初将上月办结案件纳入台账,逐级上报至州纪委监察局汇总形成全州扶贫领域案件查处总台账。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纳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盯信息识别、项目规划、资源调配、资金使用等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紧盯州县乡分管领导,州县扶贫、财政、民政等民生部门的主管领导;聚焦州县具体资金管理人员,聚焦乡镇村社干部,对反映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信访举报件开展大起底工作,分类建账。

高度重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针对扶贫领域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再次核查,全面督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呈快速递减趋势。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适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贫困村,查阅精准识别、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档案资料,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及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县乡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县乡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乡镇村社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落实起到了有效的助推作用。

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各县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驻村工作队和联点单位驻村第一书记严守“六项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贫困户选定关,广大群众较为满意;县乡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精准扶贫问题线索台账,与检察、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分工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112次,集中检查30次,有力推动了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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