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之源”用绿色走出一条富民路

28.01.2018  23:26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陈郁  报道)“玛多县坚持“以人计算、按户发放”的原则,落实新一轮草原奖补资金,发放补奖资金25682.84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补奖资金12464.94万元,2017年发放补奖资金13217.9万元,全县3415户牧户受益……”1月28日,记者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玛多县遵循保护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福祉的理念,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结合,创新生态保护机制,取得了绿色富民、绿色惠民的生态实践成果。

  玛多,藏语意为“黄河源头”,地处青海省南部,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位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是万里黄河流经第一县,黄河流域年总径流量的43%在这里汇集而成,是亚洲和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生命之源”,素有“黄河之源、千湖之县”的美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格萨尔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是藏汉和亲、民族团结的千古美谈柏海迎亲之地,也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典范。

  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6—2020年),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完善草原补奖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政策措施,玛多县科学编制2017-2020年玛多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玛多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坚持“以人计算、按户发放”的原则,落实新一轮草原奖补资金,发放补奖资金25682.84万元(2016年发放补奖资金12464.94万元,2017年发放补奖资金13217.9万元),全县3415户牧户受益;并将草原奖补禁牧区标准由每亩3元提高到4.1元,草畜平衡奖励由每亩1.5元提高到2.5元。按照山水林草湖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实施三江源二期工程、湿地保护、湖泊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生态保护设施、管理能力建设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重点工程,进一步增强功能分区之间的联通性、协调性、整体性,将山水林草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保护和管理,将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融入自然生态之中,成为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此外,自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启动后,玛多县按照山水林草湖一体化管护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管护“一户一岗”政策,组建了黄河乡、玛查理镇、扎陵湖乡3个乡(镇)保护管理站,具体负责本乡(镇)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设置、聘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组建了19个村级管护队,按管护范围、面积、内容、职责,将管护队划分成123个管护分队开展管护工作,实行“组织化巡查、网格化管理”。形成了“点成线、网成面”的管理体系,使牧民由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管护者,促进人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对园区内外生态管护员进行了生态管护职责、管护方法、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玛多县“六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办法等内容的系统培训,完成生态管护员专题培训8期,培训管护员7620人次。

  2017年,玛多县设置生态公益岗位管护员2167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40户,园区内设置生态公益岗位管护员1684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22户。同时,将园区内未纳入“户均一岗”的牧户,开展19个行政村875名生态管护员信息核查、聘用公示、岗前培训、协议签订等工作,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持证上岗,实现了园区内生态管护员“户均一岗”的目标。

  结合精准扶贫,生态管护员工资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800元。生态管护员工资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方式发放,截至目前,共发放生态管护员工资8145万元(2016年发放3465万元,2017年发放4680万元)。全面推行“65432”扶贫帮扶机制,对全县1740户458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推行“65432”结对精准扶贫,以“政府引导、牧民参与”原则,全县30个行政村成立牧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合作社+牧户”模式的生态畜牧业。争取落实国家扶贫资金39734万元,重点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等17个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531人次,逐步搭建起了牧民群众发挥生态保护主体作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平台与载体,不断激发牧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的动力。

  如今,玛多县一系列强牧、惠牧、富民政策的实施,使农牧民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收入呈现多样化,有力增进了藏区各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