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系统“10+N”内控制度全面落地

17.01.2018  22:35

  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内部控制工作要求,积极准备,紧跟全国内控机制建设步伐,着力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制度+科技”为重点,关口前移,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质效,促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合法合规运行,稳步推进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

在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控机制建设精神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省份内部控制工作经验的学习交流,广泛宣传新时期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工作重大意义,直面差距、理清思路、夯实基础,积极探究新时期地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发展思路,循序完善税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从2017年6月,省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年度工作任务,依据《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税务稽查风险内部控制指引文档(试行)》等10个内部控制专项制度及指引文档,迅速开展内控专项制度细化与完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全省地税系统“10+N”内部控制制度。着力围绕权力运行中的高风险事项和高风险岗位,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任务,结合地税既有的制度与办法,充分运用金税三期内控功能,深度排查、梳理、评估、论证风险点,列出风险清单,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危害损失程度等因素,紧扣重点事项和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内容科学、有效管用、配套完备的重大风险点防控措施。同时,协同内控主责部门实时跟踪业务新情况新变化,合理调整补充重要风险点,确定优先和重点控制的风险,动态校正防控措施,实施重点防控。

通过内控主责部门制定、细化与完善,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建议、审核、再修订等工作,全省地税已建立起17个本地化内部控制专项制度,配套制订本地化17个风险防控指引,梳理风险点1001个。其中:按照风险等级共梳理确定高风险273个、中风险467个、低风险261个;确定政策制定类风险18个、税收执法类风险554个、行政管理类风险429个;省局17个主责部门共建立应对措施1397条。风险制度适用范围涵盖了省、市、州、区(县)所有层级以及涉税业务、行政管理、党政管理等全部内容。属地化内部控制专项制度全面落地,意味着全省地税系统“四位一体”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系统内控意识显著增强,风险防控作用初步显现。

结构研讨出实效 精准提炼见真招
日前,海西地税以结构化研讨的方式,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地方税务局
海北地税系统多种形式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学习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内控的理解和认识,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