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法院开展“12·4”宪法宣誓活动

05.12.2017  23:07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捍民的带领下,共和法院40余名干警右手握拳,在鲜艳的国旗前庄严宣誓,这是全国四级法院首次在宪法宣传日这一天同时举行宣誓活动。

        李捍民院长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自觉接受权威而主动服从,真正将宪法作为其行为准则。

        宣誓仪式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更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庄严承诺,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和遵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