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生“大礼包”再升级

03.02.2016  10:57

   脱贫攻坚:精准发力打好“第一仗”

  “启动实施‘八个一批’行动计划,确保6个贫困县摘帽、400个贫困村退出、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2016年,我省将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今年,各县将尽快指导驻村工作队协调派出单位开展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活动,使全省1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都有一名帮扶干部,不脱贫不脱钩。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劳务输出、推进易地搬迁、实施生态保护、探索资产收益、着力加强教育、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实现精准脱贫。”省级层面已做出政策设计,大力实施“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计划在400个村实施产业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在10个县建设扶贫产业园。通过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特色种养、民族手工等优势产业,实现就地脱贫。

  此外还将重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教育培训、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龙头企业带动等精准扶贫工程。

   教育惠民:实行15年免费教育

  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将对六州所有学生及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十三五”末前覆盖全省。

  同时,以提高普及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立均衡发展奖补机制,确保门源、平安等5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报告、劝返和问责制度,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5%。着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扎实推进薄弱高中改造计划,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研究制定《藏区中等职业教育“一州一校”建设规划》,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

  坚持“扬优、支重、改老、扶新”的原则,继续下大气力优化高校现有专业结构,支持高校重点加强理工科等应用型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使理工类等应用型本科专业占比达到55%。加快青海国家大学科技园核心区建设步伐,保证在2017年交付使用。确保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今年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并搬迁。青海民族大学在完善校园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工科校区建设。

   居民住房:住房量多 政策优惠

  “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建设8.6万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鼓励进城农牧民购房定居,制定农牧民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和棚改政策。改造农牧民危旧房6.5万户。”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郑重承诺。

  为此,我省将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能多做尽量多做”的原则,安排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抓紧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提前启动项目拆迁、行政审批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把棚户区改造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方式。将公开择优选择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对财力困难的市县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予以支持。

  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及时总结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的经验与不足,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营高效、信息安全等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城乡就业:“双创”工作再掀热浪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考招总量不低于5000人,全年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8万人……

  在省委、省政府的研判部署下,2016年,我省“双创”工作再掀热浪。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今年,我省将围绕创业就业工作,突出抓好政策落地、结构性失业化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5项工作。与此同时,根据全省脱贫攻坚“八个一批”总体部署,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劳务经纪人带动就业、公益岗位安置就业、个人创业、自谋职业等措施,摸清底数、一地一策,精准实施劳动力转移。对贫困地区劳动力将侧重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全面推开

  2016年,我省将深入开展医养融合和农村牧区散居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全面推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和示范基地建设,年内计划投资4亿元,组织实施养老服务项目89个,实现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

  酝酿起草《青海省老年人保障条例》,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将高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90-160元。全面建成青海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在西宁、海东两市部署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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