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抽查生产领域5类17种产品质量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3.4%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2018年第4季度,根据全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成品油等17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五大类,共抽查143家企业生产的234批次产品,经检验,226批次产品合格,8家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
其中日用消费品方面,抽查瓦楞纸箱、电子商务(牛羊绒制品)、贵金属、珠宝玉石4种产品34批次,合格34批次。
瓦楞纸箱,抽取11家生产企业的20个批次产品。重点对摇盖耐折、抗压强度、厚度、耐破强度、粘合强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电子商务(牛羊绒制品),对去年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了网上购样,本次抽查以神秘买家身份共从网上购买1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重点对标识、色牢度、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贵金属,抽取1家生产加工企业的3批次足金项链、足银手镯、PT950铂金戒指产品,重点对产品标识、总质量、贵金属纯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4.珠宝玉石,抽取7家生产加工企业的的7批次昆仑玉手镯,重点对透明度、折射率、密度、光性特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类,共抽查水泥、铝合金建筑型材、安全玻璃、防水卷材4种产品37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查批次不合格率为2.7%。
水泥抽取21家水泥生产企业的23批次产品,重点对三氧化硫、烧失量、氯离子含量、强度、凝结时间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铝合金建筑型材抽取2家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企业的6批次产品,重点对壁厚尺寸、力学性能、氧化膜性能、化学成分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安全玻璃抽取6家安全玻璃生产企业的7批次产品,重点对碎片状态、抗冲击性、表面应力、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霰弹袋冲击性能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碎片状态。
防水卷材抽取1家防水卷材企业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卷重、面积及厚度、材料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工业生产资料类,共抽查消防产品、危化产品、电线电缆、成品油、商品煤、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7种产品13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
消防产品抽取5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7批次防火门、消火栓箱产品,重点对耐火性能、填充材料、箱体材料、开启角度、开启拉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28.6%,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耐火性能、箱门玻璃厚度、开启角度,其中1批次防火门耐火性能不合格,1批次消火栓箱箱门玻璃厚度、开启角度不合格。
危化产品抽取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14批次溶解乙炔、工业硫磺、工业用甲醇、工业用氢氧化钠、高纯盐酸、工业硫酸、工业硝酸钠、工业氢氧化钾产品。重点对体积分数、灰分、酸度、有机物、沸程、质量分数、蒸发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7.1%,不合格项目为溶解乙炔的磷化氢、硫化氢试验。
电线电缆抽取7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13批次产品。重点对结构尺寸、电性能、绝缘机械物理性能、阻燃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成品油共抽取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0号柴油、92号汽油产品,重点对抗爆性、馏程、蒸气压、硫含量、铅含量、芳烃含量、甲醇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检出率为0。
商品煤共抽取37家商品煤生产加工企业的86批次产品。重点对灰分、全硫、挥发分、水分、发热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检出率为0。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抽取7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信息、结构要求、工频耐受电压等项目,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结构要求。
太阳能光伏组件抽取5家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重点对外观、绝缘性能、保护功能、耐冲压电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检出率为0。
农业生产资料类抽取3家农牧机械生产企业的8批次深松耕地机、马铃薯收获机、脱粒机、翻转犁、旋耕机产品。重点对安全防护、动力切断可靠性、破皮率、噪声、入土行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检出率为0。
食品相关产品共抽取1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20批次塑料包装和容器产品。重点对物理机械性能、总迁移量、重金属、负重性能、垂直载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垂直载压,其中1批次产品负重性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垂直载压不合格。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对本次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会把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