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职工提取23.5亿公积金

28.03.2016  09:54

  青海新闻网讯 2015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为缴存职工办实事,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改进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去年该中心为126652户职工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235451万元、为4332户职工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2545万元,解决了缴存职工的实际困难,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去年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支付购房配套费用、物业费和偿还配偶、父母、子女住房贷款,支付父母子女购房款等情形纳入提取范围。发展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通过互认互贷、本地落实抵押物等方式,为在外省市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提供了大力支持。执行了贷款额度浮动制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通过以上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政策性机遇。在此基础上,该中心积极协调受委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了统一支付和发包支付,提取业务做到了及时到账。在优化简化内部贷款流程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驻点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进一步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