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黄骅凯颐家园第一幢A单元 11-67号商铺抵押登记的决定、通告

05.08.2014  18:06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注销黄骅凯颐家园第一幢A单元

11-67号商铺抵押登记的决定

 

黄骅:

根据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11)东十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经我局向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城中支行”)调查核实,建行城中支行致我局《关于民和路11号凯颐家园11-67号商铺抵押有关问题的函》称,你名下凯颐家园第一幢A单元11-67号商铺的贷款已还清。经我局研究决定:

1、注销你坐落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和路11号凯颐家园第一幢A单元11-67号商铺的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2、接到此决定后,请在7日内将2004011276号他项权证交回我局,逾期该他项权证作废。

3、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后60日内依法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8月1日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通      告

 

黄骅:

根据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11)东十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我局做出了“关于注销黄骅凯颐家园第一幢A单元11-67号商铺抵押登记的决定(宁房产【2014】35号)”,因无法与你联系,现公告送达。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你持有的2004011276号他项权证交回我局,逾期该他项权证作废。本通告自登网之日起视为送达。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42号

联系电话:6131595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