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 正式进入“税时代” 我省首张环境保护税票开出
4月2日,在环境保护税的首个申报期, 人民政府
青海环境保护正式进入“税时代” ----青海省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业务处理系统为费改税工作保驾护航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环保局厅
服务宣传增共识 合力共迎环保税 曲麻莱地方税务局举办环境保护税政策培训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 地方税务局
关于《青海省环保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环境保护税 地方税务局
“费改税”:且看“绿色指挥棒”发力
2018年1月1日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费改税”:且看“绿色指挥棒”发力
2018年1月1日起, 建设厅
海北各地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税培训工作
门源县局: 1月5日, 地方税务局
环保税开征 助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
2018年1月1日, 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元月1日正式施行
2018年1月1日, 地方税务局
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 税企共议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厅协同配合,精心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7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 地方税务局
地方环保税税额标准陆续公布 突出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地方环保税税额标准陆续公布
突出“谁污染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海省 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 标准及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的决定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及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同意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开发区地税局顺利完成环保税第一阶段征管数据移交工作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的日益临 地方税务局
全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积极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二)
海东市乐都区地税局主动作为、提早谋划, 地方税务局
黄南地税积极做好环保税开征前期准备工作
为保证环境保护税于2018年1月1日在全州顺利开征, 地方税务局
李本贵主任赴12366纳税服务中心进行专题培训
3月30日, 地方税务局
2016年国内国际十大环境新闻发布
本报记者吕望舒1月15日北京报道 中国环境报社今日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