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4月1日起,我省与全国同步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3月3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4月1日起, 人民政府
明起一批新规施行影响百姓生活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我省将于4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明确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3月28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 民政厅
4月1日起 我省将于与全国同步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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