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
婚外情引发命案 男子被执行死刑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 Qhnews.Com
借钱不成心生怨恨 持刀杀人被判死缓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 Qhnews.Com
夺人性命潜逃7年终伏法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 Qhnews.Com
抢劫故意杀人 罪犯李琛伏法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19日上午, Qhnews.Com
抢劫、故意杀人犯李琛被执行死刑
10月19日上午, 法院
让税收法定原则真正落地
2004年,我国对宪法进行了重要修改, 地方税务局
故意杀人犯于万方被执行死刑
7月8日上午, 法院
魏后凯: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2015年,面对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国农业农村经济总体持续稳定发展。第一产业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农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全年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15561亿元,比上年增长31. 社科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罪犯魏吉芳,男,1974年10月24日出生于青海省平安县。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7月8日被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元(未缴纳)。现青海省西宁监狱以罪犯魏吉芳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能够认罪伏法,服从管教,自觉接受改造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并获得表扬一次,建议将罪犯魏吉芳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经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建议将罪犯魏吉芳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采取下列方式向本院反映情况:1、将异议投放于设置在各监区的意见箱;2、拨打本院电话,电话号码0971-6163029;3、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gysjet@126. 法院
西宁中院:两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伏法
1月27日上午, 法院
拖欠联合国会费 委内瑞拉等15国丧失投票权
据新华社电 因未能按时缴纳联合国会费, 青海热线
“6·16”抢劫案4男子获刑
四名男子以购买虫草为由,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青海热线
四男子抢虫草又杀人均获刑
青海新闻网讯 四名男子以购买虫草为由, Qhnews.Com
两名重刑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11月20日上午, 青海热线
西宁中院对两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11月20日上午, 法院
兰州两男子跨省运毒近9公斤被判刑
原标题:兰州两男子跨省运毒近9公斤 一人被判死 青海热线
谁有权剥夺“好动”孩子上学的权利
因为出生时难产导致发育较晚,好动, 青海热线
广西男子办超生入户遇阻杀2名计生人员被执行死刑
中新网南宁11月12日电(张磊 林浩)广西高院 青海热线
男子因婚姻纠纷杀死岳父家4人并侮辱尸体
原标题:婚姻起纠纷 庆阳恶婿杀死岳父家4人
青海热线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9月11日上午, 青海热线
西宁中院:两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伏法
9月11日上午, 法院
青 海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罪犯张金山,男,1976年3月23日出生于青海省乐都县,因犯抢劫罪,于2012年9月3日被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0321. 法院
青 海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罪犯陈有红,男,1977年10月7日出生于青海省大通县,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6月29日被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陈有红未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梅提起上诉。2010年10月18日,本院作出(2010)青刑终字第6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9月5日,本院依法将罪犯陈有红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青海省西宁监狱以罪犯陈有红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获得监狱表扬4次为由,建议将罪犯陈有红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经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青海省西宁监狱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采取下列方式向本院提出意见:1、将异议投放于设置在各监区的意见箱;2、拨打本院电话。电话号码:0971-6163029;3、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4、邮寄信件。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159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邮编:810001.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