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专题
2018年1月, 红十字会
都兰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4月21日至22日, 法院
都兰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期专题培训会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法院
西宁中院对全省首例涉黑案件二审公开宣判 首犯获刑二十五年
8月14日下午,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实施“十化”党建措施 法院
扫黑除恶知识点大集合
扫黑除恶知识点大集合…… 红十字会
【扫黑除恶进行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小课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Qhnews.Com
班玛县人民法院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下乡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法院
尖扎法院对涉恶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宣判11人获刑
2019年4月16日上午10时, 法院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青海省首例涉黑案件
3月18日上午,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谢某有、孔某亮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是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海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共有29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采矿、串通投标、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贷款、强制猥亵、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行贿罪等14项罪名,66起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事实。庭审持续三天,于3月20日15时当庭作出宣判。对被告人谢某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孔某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马某良、孔某泰、马某祥、马某飞、马某1、孔某生、妥某山、张某德、马某荣、马某程、马某林、铁某伟、李某1、马某盛、王某林、马某福、马某龙、祁某财、马某龙、王某某坚措、马某军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对被告人马某2、马某明、马某珍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七年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对被告人马某元、李某2、张某贵以串通投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六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扣押在案的棕色保时捷(进口)卡宴/凯宴(958)3.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