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青海省批复下达2017年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的要求,为保证淤地坝及下游的防洪安全,保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安全,近期青海省水利厅下达了23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同意民和县、湟源县、互助县、湟中县、乐都区、平安区、大通县区域内23座淤地坝增设溢洪道,维修放水明渠、消力池,维修放水涵管,修复坝体冲沟、裂隙等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481. 水利厅